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川酒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度川酒发展研究中心规划项目的通知》,现就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四川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四川省社科联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积极推动中国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应有力量。2023年度川酒发展研究中心规划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关于川酒产业及企业发展的理论、学术观点等进行创新性研究;针对川酒研究的热点、难点、重大理论问题和技术难题等开展原创性研究;倡导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项目研究能有效推动白酒产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加强依法治国、政府决策、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等服务,突出川酒研究的重要性和应用性。项目研究要充分反映该研究领域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原创性,提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性研究。
二、 基本要求
此次项目申报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尤其欢迎具有全局高度、理论深度、操作性强和重大应用价值的选题,鼓励政府主管部门、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
三、2023年川酒发展研究中心规划项目设置、申报条件及结题要求
(一)项目设置、申报条件
1.招标项目:“中心”资助经费不低于3万元/项,结题要求主要为专著出版或被省部级领导签字批示或相关级别部门批复采纳的成果专报,2年内完成,申报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
2.重点项目:“中心”资助经费不低于1.6万元/项,1年内完成,申报者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结题要求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著出版;
(2)被地厅级领导签字批示;
(3)地厅级别部门批复采纳的成果专报;
(4)1篇C刊及以上论文;
(5)2篇核心期刊论文。
3.一般项目:“中心”资助经费不低于0.8万元/项,1年内完成。一般项目申请者一般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结题要求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1篇核心期刊论文;
(2)2篇《川酒发展研究论丛》论文(未经公开发表且字数不低于8000字,同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高于20%);
(3)被地厅级领导签字批示或相关级别部门批复采纳的成果专报或被全国知名白酒企业采用的成果应用证明。
立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题研究成果(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成果报道等)发表皆应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川酒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度资助项目”,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除须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外,还须将“川酒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成果完成单位之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川酒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和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川酒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结题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在满足以上结题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均须向“中心”报送一份未经公开发表且字数不低于1万字的相关研究报告,该报告被采用后方能申请结题。
四、其他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立项项目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其他事项详见申报通知。
五、报送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4月3日前将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文档(注: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文档均须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每项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主题标注“2023年度川酒发展研究中心规划项目-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42053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关于申报2023年度川酒发展研究中心规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