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经成果完成人申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现将拟推荐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反映。
电 话:84642029 84642073
邮箱:208126@scpcfe.edu.cn
附件: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