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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审计署关于发布2023至2024年度公开招标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   信息来源:审计署   编辑:谢婉莹    作者:谢婉莹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审计署近日发布《审计署关于发布2023至2024年度公开招标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现就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的研究和管理是审计署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社会科学发展和审计理论研究的规律,鼓励创新,为审计事业发展服务。

二、 2023至2024年度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与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及其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的重点;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的表现、特征和影响;审计如何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中发挥作用等。

(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及其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现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的发挥及其影响因素;如何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审计如何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有效发挥作用等。

(三)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与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的要求和关键;如何提升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的效果;审计如何在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中发挥作用;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下的审计等。

 三、申请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拥有组织、领导课题研究的能力;

(三)一项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

(四)一个课题负责人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过去负责的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已结项,在以往任何课题申报和研究中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审计机关的,该审计机关每年只能提出一项课题申请,并且承担的重点课题已经结项;

(六)经所在单位批准。

四、其他

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指南草案等,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从立项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专著和指南草案一般为2至3年。

其他事项详见申报通知。

五、报送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管理规定》(附件3),并在上述选题方向下进行申报。(请注意:申请课题的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课题数合计1项;申请课题组成员构成上要注意做好高等院校与审计机关以及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并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申请表纸质件(一式10份)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主题标注“审计署2023至2024年度公开招标重点科研课题-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42053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审计署关于发布2023至2024年度公开招标重点科研课题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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