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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信息来源: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编辑:谢婉莹    作者:谢婉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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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立足国家与四川发展战略需求,针对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走好教育“鼎兴之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四川教育强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和文化引领。

二、申报内容与范围

(一)此次课题申报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结合全国、四川省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围绕教育数字化转型、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评价改革等教育重点和热点问题进行申报。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面向全国,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本年度设立课题指南,供申报者参考选题。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结合《课题指南》选择申报课题,也可以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四川需要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完成课题研究。

(二)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高职高专、中小学、边远及民族地区研究工作者有特色的研究课题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

(三)每个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同年度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9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凡承担本中心课题尚未结题者、曾经申报课题后被撤项终止研究未满三年者,均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五)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者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者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选题类别与经费资助

本年度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立项资助经费0.6万元左右;一般课题,立项资助经费0.3万元左右(以《立项通知》为准);自筹课题自筹经费。中心原则上根据申报类别批准立项类别。课题经费分立项、结题两次拨付,分别拨付总经费的1/2。

、成果验收与结题要求

(一)最终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课题结题。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课题所有成果应在显著位置署上“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立项课题”,且为成果资助第一单位。

(三)所有课题结题时需提交《结题申请表》和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等结题材料;重点资助课题成果至少有论文2篇或专著1部,其中1篇必须是CSSCI来源期刊且为第一作者署名;一般资助课题成果至少有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是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及其以上层次刊物,且为第一作者署名;自筹课题至少有2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集及专科类层次学报不算)。

(四)凡以调研报告、资料数据库等成果形式申请结题,调研报告须有县级(含县级)以上单位(领导)批示(签章),资料数据库须领导批示或实际应用证明并验收合格。

(五)凡以书稿、研究报告等成果形式申请结题,须先由专家鉴定。申请结题时需提交电子文稿和专家鉴定意见,中心有权在保障作者著作权的前提下使用该成果。中心创办有《西部教育发展研究》(内刊,有正式刊号),欢迎积极投稿至邮箱scsjyfzyjzx@126.com。凡被审核录用的学术论文,结题时可算作是在普通刊物上发表论文(限1篇)。

(六)所有结题资料需按以下要求装订。所有课题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封面及目录;(2)课题申报书;(3)课题立项通知;(4)课题中期检查表;(5)课题研究报告;(6)课题结题申请表(1式3份,1份装订,其余2份散装);(7)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4部、论文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研究报告等其他成果打印件1份。)

(七)所有课题结题均按照《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立项课题结题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书和活页(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分开装订)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3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42053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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