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管理公司:
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指导教师推荐工作先已开展,详情如下:
一、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省级决赛评委工作;
(二)指导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选手集训相关工作;
(三)对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参与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中需要的其他工作。
二、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文字(演讲稿)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知识面广,在语言文字、演讲稿撰写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和影响力;
(三)语言(演讲技巧)指导教师应具有一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有丰富的比赛经验和较强的能力技巧,指导学生取得过较好的比赛成绩;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工作。
三、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管理公司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候选人填报《四川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及《四川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连同推荐人选近期的代表作1份(文字指导教师报送演讲稿等作品,语言指导教师报送指导学生演讲代表性成果)于4月28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附件:关于推荐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指导教师的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