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近日,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2023年度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公告及课题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针对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和前瞻作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具有原创性的课题研究,突出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为加快推进四川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实践建议。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应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一经查实,如获立项的即予撤销,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所选项目应有科学合理的研究团队和相关学科的研究基础,能发挥团队优势,能取得标志性成果。
(三)选题可根据指南方向自行设计。
(四)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且项目研究团队要求结构合理、稳定,申请者若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五)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向中心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中心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报。已获本中心立项,但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资助类别及结题要求
本年度设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
(一)重点项目
资助额度1.2万∕项,可以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结题。
1.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需公开发布SSCI、CSSCI检索论文1篇(含SCI等其他成果,含提前出版),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注明“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为经费资助机构,并明确标注项目编号;
2.以专著形式结题的,需注明“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为经费资助机构。
3.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需在1年内完成,要求研究报告字数5万字以上,查重率不高于 15%,且通过本中心专家鉴定或被地级市及其以上政府部门批复采纳。
4.免于结题条件。①获得1项由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报告(需提供证明);②成果被中办、国家部委、四川省委政府的“四大班子”采用(需提供证明);③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含获奖公示);④成果被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选用;⑤其他经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的高水平成果。
(二)一般项目
资助额度0.6万元∕项可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题。
1.以论文形式结题的,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其他优秀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注明“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为经费资助机构,并明确标注项目编号。
2.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需在1年内完成,要求研究报告字数3万字以上,查重率不高于15%,且通过本中心专家鉴定。
3.免于结题条件。①获得1项由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报告(需提供证明); ②有1项成果专报被中办、国家部委、四川省社科联或四川省各地级市委政府的“四大班子”采用(需提供证明);③获得1项市厅级以上奖项(含获奖公示); ④其他经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的高水平成果。
(三)自筹项目
自课题立项之日起,一年内 (最多不超过两年) 可申请正常结题。自筹项目原则上需提交一份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且通过本中心专家鉴定,或公开发布学术论文1篇。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该项目为C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6月2日17:00前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文档(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文档均须 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每项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2023年度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公告及课题指南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