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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信息来源: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编辑:谢婉莹    作者:谢婉莹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近日,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发布了《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课题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要成果。结合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的要求,为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智力支撑,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驱动力。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重大课题为省级项目,重点和一般课题为市厅级项目。课题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题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立项之日起),成果形式为省部级以上的奖励、研究报告、专著、发明专利或论文等。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社科类)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2万元、重大项目(自科类)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3万元,重点项目(社科类)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1.5万元、重点项目(自科类)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1万元。

申请人须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农村土地利用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申报课题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社会科学类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重大及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主持完成过市厅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有较强研究能力和丰硕前期研究成果的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者,也可申报;一般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均面向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项目组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本专项2个项目的申请。

4.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

自然科学类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要求,研究任务设定应与申请项目类别结题要求相匹配。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和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个。

3.有在研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或到期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4.主要内容已经获得其他渠道经费资助的课题将不予立项。

四、结题要求

1.本实验室年度课题社会科学类要求在1年内完成,自然科学类要求在2年内完成,鼓励提前完成。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社会科学类项目的具体结题要求:

重大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著1部;

2)提交1篇30000字以上研究报告和1份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决策咨询报告;

3)提交1篇CSSCI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

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重大项目结题要求;

2)入选《四川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蓝皮书》

3)提交1篇中文核心期刊;

4)2篇普通中文期刊论文;

5)提交1篇被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15000字以上调研报告;

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2)入选《四川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蓝皮书》;

3)提交1篇普通中文期刊论文;

4)提交1得到县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10000字以上研究报告。

3.自然科学类项目的申请及具体结题要求:

重大项目,满足以下条件:

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最终成果至少有1篇SCI中科院分区一区及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A类出版社出版专著1本,或获得至少一项国际发明专利,或获得至少一个国家级新品种,或获得至少一项国家级农业标准,或获得至少一个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奖项。

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

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最终成果至少有1篇SCI中科院分区二区及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B类及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1本,或获得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或获得至少一个国家级新品种,或获得至少一项国家级农业标准,或获得至少一个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

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

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最终成果至少有1篇SCI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C类及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1本,或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或获得至少一个省级新品种,或获得至少一项省级农业标准,或获得一个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发表须注明“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立项项目”,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5.社会科学类课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结题:研究成果被教育部评为“优秀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省部级主要领导签批。

6.提交的研究报告要进行查重,重复率低于15%。

7.自然科学类课题在研期间需至少向实验室提交1篇以上成果简报。

、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题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本实验室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申报安排

该项目为C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6月15日12:00前,将申请书纸质档4份(所有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报送到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农村土地利用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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