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及名额
各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2021年及2022年立项未结题或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在校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规模3万人以上的学校可申报3项,其他各校限报2项。在省内高校攻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高校辅导员不占所在学校申报名额。
此次申报分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分列评审。
二、立项
此次申报课题拟通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100项,其中根据课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不超过10项为重点课题。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请详细参看《四川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川教函〔2020〕265号)(见附件1)。
三、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详见《2023年四川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
四、课题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2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研究周期:1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五、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该项目为C级项目,我院限报2项。
(二)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课题申报书》发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如果申报项目个数小于2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全部推荐;如果申报项目个数大于2项,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将于2023年8月20日前组织学术委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项。
(四)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将于2023年8月25日前联系被推荐的申报人,请被推选的申报人于2023年8月26日之前登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网站,进入“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后选择“2023年四川省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进行申报。完成申报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课题申报书》供申报人打印盖章。
(五)请被推选的申报人于2023年8月28日前《课题申报书》(纸质及电子档)《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档)《2023年四川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
电子版资料内容应和书面版一致,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收齐材料后统一盖章并邮寄。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