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办法》申报条件及规定的专利权人和企事业单位,可参加四川专利奖评选。
有下列以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四川专利奖。
1.失效专利或者被宣告无效的专利;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3.已获得往届四川专利奖和2022年度四川专利奖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的(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于2023年6月28日公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给予激励的。
二、申报要求
(一)根据《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四川专利奖主要对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好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资助奖励,评审标准以实施专利取直接经济效益的年税利额等指标为主,未实施的专利项目不予推荐。具体规定详见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
(二)一个专利实施项目只接受一家参评单位进行申报。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自主实施的,参评单位为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其中一个专利权人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所有专利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单位和专利权人商定其中一家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
(三)参评单位在申报参评专利时,应一项专利填写一份《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8月20日前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并提交《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到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