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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志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文化强省等重大战略,深入挖掘方志文化资源及其当代价值,对地方志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全面提升地情文化资源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的水平,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课题管理
地方志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四川省地方志学会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9月7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四、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8月23日8:00到9月7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地方志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六、申报流程
1.该项目为B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9月7日17:00前,进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申报人应于2023年9月7日17: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3室。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需要签字的位置务必签字。因省社科联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无误后,统一加盖公章并提交至省社科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志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