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落户成都具体操作程序及条件 来源:成都人事代理网 ◆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1、与成都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交还给学校就业办;;2、填写《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在人才中心盖章后,交给学校就业办,等待办理派遣手续;3、毕业时,在学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4、将人事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5、领取联系函后,在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注: ① 自己或父母在成都有房产者,可以将户口直接落于房产处。 ② 在成都暂无自有房产者,则将户口挂靠与人才中心集体户。
◆ 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应届毕业生,学历不限。
1、在学校办理派遣回原籍相应手续。2、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注:人事关系办理步骤请参照非外地生源办理详情。
◆ 往届生落户成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且户口还滞留在学校。
毕业时因为办理了暂缓就业或是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没将户口从学校迁走的同学,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将户口迁至成都。1、凭两证或暂缓就业协议,在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2、持新、旧《报到证》和《接收函》、改派手续,在省教育厅盖章;3、持新报到证在学校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新《户口迁移证》;4、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转移手续,具体请参照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办理流程。需要提醒两点:1、如果档案已经寄回原籍,或者发往毕业时工作单位所在地,须将档案重新调回成都;2、《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如有遗失,须开具相应证明。
◆ 成都市人才中心收费情况
人事代理费 300元,户籍管理费 150元,档案管理费 240元(预收第一年),转正定级 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