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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018 年第 十二 月份)

发布日期:2018-12-12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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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018 年第 十二 月份

 

 

 

 

 

 

 

单位名称:新利18在线登录平

 

 

 

 

 

 

 

 

 

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要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安全季度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2018.12.12

检查部门(部位)

全院清查办公大楼等

检查人员

郝晓军.侯小全.喻扬.雷宇.安保人员。

检查情况

  1. 体育馆正门有店铺乱发广告,影响校园正常通行,给学生们带来安全隐患。
  2. 学生公寓(中国移动)营业厅没有安装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
  3. 大学生创业园一号商铺有四十多辆电瓶车充电线乱接,需要马上整改。
  4. 食堂(一)消防栓损坏,需要尽快更换。

整改措施及时间

  1. 由保卫处帮安排安保人员,清理现场。
  2. 商铺人员在一天内购买安装。
  3. 与后勤处联系,重新改线保证学生安全充电。
  4. 保卫处已经找到消防维修人员,正在处理一天内完工。

被检查部门意见

  各部门积极配合,正在更换或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使学院消防安全得以保障。

领导批示

 

复查结果

一切正常

                     复查人:喻扬

复查时间: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