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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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内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2    作者:吕男      点击:
摄影 审稿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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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教职工及家属: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环境。现

对校园机动车辆进出、停放进行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规定

    (一)学校南大门为学校机动车辆进出通道,凡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应主动配合门卫的询查。

    (二)严禁未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的车辆或未提前进行预约报备的车辆驶入校园。

    二、机动车辆行驶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须按照交通标识行驶。

    (二)学校校园内不得超速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

    (三)学校校园内严禁鸣笛。

    (四)严禁在学校校区内练习机动车辆。

    三、机动车辆停放的管理规定

    (一)校园地面停车场

    1、本校教职员工、家属、三产人员的机动车辆,严格按照地面划线停放区域停放。

    2、临时来访车辆停放至北大门明德楼前经世广场停车区域。

    3、严禁机动车辆堵塞学校消防通道主干道或疏散通道。

    4、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二)校园地下停车场

    1、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请在地下划线区域内停放,禁止在非划线区域停放。

    2、严禁机动车辆堵塞地下停车场消防通道主干道或疏散通道出入口。

    3、地下停车场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四、非机动车辆

    非机动车辆请在指定划线区域停放,严禁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

    望广大教职员工、家属、三产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自觉规范车辆驾驶和停放行为。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大家理解! 

保卫处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