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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

发布日期:2012-01-09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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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

为了落实贯彻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我院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通过活动充分展示学院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的氛围,现将学院综合治理活动安排如下:

全院动员,人人参与,坚持推进校区“五乱”治理,营造整洁的节日环境,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一)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全面清除卫生死角,清除校园“牛皮癣”(落实部门:物管办)

(二)开展校园环境整治,规范校园商铺、摊点摆设。(落实部门:院工会)

(三)整顿校区交通环境,规范校区车辆停放秩序。(落实部门:保卫处)

(四)开展校园建筑工地环境专项治理,规范工程车辆安全行驶、治理建筑渣土运输等问题。(落实部门:基建办)

(五)清洁、美化办公环境,创建文明办公室。(落实部门:各系部、处室)

学院爱卫会、综治办将在放假前对校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请各系部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学院爱卫会、综治办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