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表 扬
2012年2月24日我院会计系2011级会计专业14班学生夏芳、吴俊、程凤,在学院一食堂阶梯拾到人民币若干元,主动交到保卫处,并配合保卫处积极寻找失主。
这些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院学生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面貌,体现了我院学生的高尚思想品德和良好社会公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肯定,在此,对以上同学的行为给予通报表扬,号召全院学生向他们学习,共同努力,齐心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