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上午,学院目标考核领导小组2024年第3次会议在明德楼913会议室召开。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俊任,指标阐释及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组织部、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继续教育管理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对外合作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武装部(保卫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教务处重大办(双高办)等部门负责人依次就2024年度牵头考核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内容涵盖考核方式、考核流程、时间安排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
党政办公室暨目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倩针对本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提出四点重要工作提示。一是整体推进工作安排。各部门负责人需组织部门人员认真研读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严格遵循方案中相关考核原则、考核程序、考核标准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二是做好工作协同汇总。对于需要多部门协同完成的考核事项,各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统筹,负责考核分数统计汇总与上报。三是注重精能减负。若考核部门已掌握过程性资料,不再要求其他部门重复整理提供考核材料,尤其针对减分考核项目,无需部门自证。四是思考优化考核方式。各考核责任部门应结合本次考核工作,积极探索优化考核程序和方式,为来年工作提升筑牢根基。
余俊任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了四项工作注意事项。一是目标管理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年度目标考核的统筹工作,保障“1+20”考核体系稳步实施。二是减轻考核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层层加码,严禁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三是考核责任部门需严格按照既定时间推进工作,统一评分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四是全院各部门应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相互配合,确保2024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