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根据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财政厅机关纪委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持续加强廉政教育,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就开展三季度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一)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组织学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部门以支部(总支)为单位,可通过支部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集体学习。
二、学习内容
(一)警示教育片: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案鉴》;
(二)《忏悔实录XI》;
(三)《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到1007办公室领取《忏悔实录XI》,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开展学习讨论。学习完成后请个人在书后所附《回执单》(回执单不够可复印)手书读后感言,并于10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回执单》交到纪检办1007公室。
(二)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按时完成学习内容,并将学习信息报纪检办(无需纸质版,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纪检办将择优采用编发专题简报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联系人:刘肖靖, 电话:84642073。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