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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办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2-05-07 发布者:基建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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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支部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支部政治、业务学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形式

支部党员的学习主要由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党员自学、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利用微信平台、部门网站等网络宣传平台及时向支部党员推送党的各类文件精神和党规党纪学习资料等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学习的方式组成。

二、学习的组织

(一)集中学习的组织

1.党支部学习原则上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可吸收部门非党员同志参加。

2.支部委员会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支部书记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按照要求列出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并经支委会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4.宣传委员负责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

5.宣传委员负责每年对支部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党员自学

1.支部党员应充分利用闲暇时间积极开展自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劳逸结合。

2.支部书记利用微信平台、部门网站等网络宣传平台及时向支部党员推送党的各类文件精神和党规党纪学习资料,组织全体党员线上进行自学。

3.每次自学时应自觉撰写学习记录、心得、体会,留存备查。

三、学习的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十九大各次全会精神以及上级组织部门或政府、学校的重要文件;学校下发的各种学习资料、读本;组织党支部建设的有关内容学习。

四、学习的要求

(一)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技能。

(二)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月学习计划。

(三)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年至少要读两本好书,做好读书笔记。

(四)每次集中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视为旷课。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学习时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外出。

5.每次集中学习时必须正确佩戴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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