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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上网管理规定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3-03    作者:    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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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管理,合理利用校园网资源,加强校园网用户管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网络安全管理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保障校园网的安全,接入校园网必须实行实名制注册,未经实名认证的用户一律不能接入使用校园网。

第三条使用校园网的所有用户(以下简称“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条例及管理办法,并认真履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园网实名认证上网账号(简称上网账号)进行规范管理,坚持一人一账号,账号持有人须对账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负责。

第五条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校园网用户上网账号进行统一管理,其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上网账号的登记、审批、分配、备案;

(二)负责对上网账号使用者上网情况的监管和检查;

(三)负责上网账号的申请、注销,密码更改的审批;

(四)开启防代理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上网账号管理的有关制度及技术规范。

第三章 账号类型

第六条上网账号分为校园网接入服务账号和统一身份认证账号。

第七条上网账号仅限教职工或学生本人使用,与每位教职工工号或学生学号相同。

第八条确因工作需要(如外教、合作单位等)可以开设短期上网账号,短期上网账号由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开通手续,并明确账号责任人, 短期上网账号应明确账户到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章 账号的申请

第九条愿意接受本规定全部条款的我院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开通上网账号,成为校园网用户。

第十条新进教师及返聘教师申请开通上网账号,本人须持入职手续单或人事处开具的在职证明到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办理;学生申请开通上网账号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到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办理。

第十一条确因工作需要批量开通上网账号,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开户信息并签字盖章后,由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第五章 账号注销、密码修改

第十二条教职工因故调离学院或到龄退休的,须及时销户。正常调离或者退休的,人事处应及时通知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以核销其账号。学生毕业离校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有权在学生毕业后统一注销其账号。

第十三条用户初次登陆须修改初始密码,避免使用弱口令,并定期修改密码。

第十四条用户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丢失、遗忘密码的用户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办理密码重置。

第六章 用户的权限与责任

第十五条用户对自己的上网账号享有专用权,用户不得擅自转借、转让账号。

第十六条用户使用账号上网时,应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必须对因使用账号上网产生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用户因特殊情况(如长期外出、工作调动等)在较长时间内(三个月以上)不再使用自己的上网账号时,应及时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第十八条用户因自己保管不善导致账户密码泄露、丢失,被他人盗用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用户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院依法进行的有关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检查。用户发现有利用校园网从事违纪违规的现象,有义务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用户上网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第二十条用户使用的账号发生下述异常情况时,学院有权对其账号实施强制封闭:

(一)利用账号访问网络时发生异常访问流量的;

(二)账号被盗用;

(三)账号长期闲置不用或超过使用时限。

第二十一条 用户在使用上网账号出现下述情况时,视为违规行为:

(一)对校园网络进行攻击,私接路由器,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网络的;

(二)对校园网络进行非法侵入、嗅探、或盗用他人账号的;

(三)私自转借、转让、出租上网账号的;

(四)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活动的;

(五)阻挠学院有关部门就可疑事件或网络运行状况进行调查、检查的;

(六) 未经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批准,利用校园网内各级接入设备进行各类网络技术实验的;

(七)其他扰乱校园网正常网络秩序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学院有权对其账号实施强制关闭,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学院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新利18在线登录平上网实名账号(教职工)申请表

四川财经职业11学院上网实名账号(教职工)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手机号码

申请人身份 □在职 □延聘、返聘 □外聘

身份证号码 工 号

备 注 用户入网须知

1、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新利18在线登录平实名认证上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按照 “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账号持有人须对账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负责,应妥善保存账号,不得擅自转借、转让账号。

3、用户在校园网账号开通后必须尽快修改初始密码,并保证密码足够安全。若发现账号和密码异常,请及时与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联系。

4、用户上网时须对自身的上网行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5、新入职教师申请账号需携带入职单、身份证和本申请表到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办理。

6、因工作需要延聘或返聘的教师,在申请账号时需携带身份证、人事处开具的相关证明和本申请表到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办理。

申请人签名: 部门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除“备注”栏外,其他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