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一、 课程栏目设置
应按“课程介绍——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作业——课程实训——课程资料”顺序进行栏目设置并建设课程内容。(操作办法见教务网《加强课程资源库建设的通知》,网址为http:/jwc/tabid/774/ctl/InfoDetail/InfoID/1588/mid/1323/Default.aspx?ContainerSrc=[G]Containers%2f_default%2fNo+Container)
二、 课程资料上网
由于课程中心系统调试时出现部分数据的丢失,目前软件方与信息中心在力求查找原因。请教师至少将本学期的课程资料重新上传一遍,由此给各位教师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教务处
20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