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转教育部教学司函〔2019) 1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高校及时完成在校、在籍学生信息核准、补录信息釆集和数据信息上传等工作,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从而为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基础。为保证我院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
国家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可以定额扣除,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
二、采集范围
在籍(包括休学、保留学籍)、在校大中专学生(含大三实习学生)。
三、要求
1.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2.学生自主、真实填报;
3.各系以班为单位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做好宣传,强调填报的目的、原则、办法、截止时间等重要信息。
4.时间截止后,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四、填报时间
2019年3月1日截止。
注意:1.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2.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 •”,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教务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