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利18在线登录平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2021年7月修订)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我院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财税学院评议小组考评研究决定,拟推荐2021级财税大数据应用1班刘鑫、2021级财税大数据应用3班胡艳华2人为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13日
若有异议,请据实向明德楼508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姚老师
财税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