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利18在线登录平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2021年7月修订)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我院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财税学院评议小组考评研究决定,拟推荐2020级政府采购管理1班丁欣、2020级税务2班张林芝2人为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0日-14日
若有异议,请据实向明德楼财税学院512办公室反应。
联系人:秦宗静
财税学院评议小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