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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财税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作者:财税学院 编辑:罗胜 来源:财税学院
摄影 审稿 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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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学院主任的领导下,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按照课程组合建立,直接承担相关教学任务,开展研究和管理工作。

二、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积极开展课程与教学改革。

三、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做好老带新活动。

四、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信息交流,举行教学竞赛。

五、做好教学的管理工作,审定教学日志,检查备课情况,督促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在教学任务中的落实,做好课程的考试考核工作,加强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

六、组织集体备课,认真研究课程的教材、教法,开展听评课活动。

七、根据课程需要,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和撰写论文,及论文答辩工作。

八、组织教师参加教材、教辅资料编写,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撰写学术论文,活跃学术气氛。

九、做好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十、完成学院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税学院

二零二四年五月